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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 介 Introductio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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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 年生化組大學部畢業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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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 |
生化社區 於 1994 年 8 月成立,由原 農化系 三號館生化研究室,搬遷至農化二館新廈;隨即組織共同社區,由 宋賢一 教授首任召集人,經數次檢討與改進後逐漸成形,半年內完成所有規劃,開始正常運作。 |
人 | |||||
生化社區 有六個研究室,自西依序為 楊健志、李平篤、張世宗、王愛玉、莊榮輝 五位教師,及四樓 黃楓婷。另有技正 柯明珠 (508 室) 以及 高淑玲 小姐。蘇仲卿、宋賢一 教授已退休,現為本系名譽教授。(黃色底色 為各室室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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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b | 教 師 |
博士班 |
碩士班 |
大學部專攻生 |
其 他 |
5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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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明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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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淑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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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3 |
助理教授 |
新聘教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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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9/08/01~) |
高瑜璞 林岳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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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0 |
助理教授 |
高艾玲 謝毅霖 |
郭巡銓 邱佩琦 李珮怡 |
沈宜中 劉俊賢 |
陳勁中 |
梁景興 |
陸羽柔 石琦瑞 王玉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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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3 |
教 授 |
葉傳山 謝陸盛 |
馬國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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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5 |
助理教授 |
陳嘉珮 |
唐曉菁 江心瑜 曾雅伶 黃俐嫻 |
鄭筱盈 王昕怡 吳欣芳 |
吳其芸 |
↑生化組學生代表 |
劉昀瑄 辛永誠 陳年明 |
龐亮瑜 |
黃美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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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 授 |
葉勝雄 陳志佑 |
林柏汝 林淳琦 |
相爾傑 張皓鈞 吳偉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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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秉衡 張睿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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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雅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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廖述建 黃玉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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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 授 |
何杰龍 林怡岑 |
黃惠敏 謝瑩貞 劉怡君 黃迺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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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志昱 | |
賈儒珍 |
錢思翰 施驊珊 林歆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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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 | ||||||
事 |
生化社區 依事務分工,由社區所有師生職工分攤,以維社區正常教學、研究運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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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務 |
地 點 |
負責人 |
管理員 |
電 話 |
說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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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8 |
柯明珠 |
柯明珠 |
3366-4443 |
辦公室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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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9 |
莊榮輝 |
何杰龍 |
3366-4447 |
會議室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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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7 |
王愛玉 |
515 |
3366-4522 |
同位素實驗室管理、督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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頂樓 |
600 |
莊榮輝 | 何杰龍 | 3366-4447 |
貯藏室使用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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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6 |
李平篤 |
513 |
3366-4442 |
冷房使用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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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5 |
莊榮輝 |
沈志昱 |
3366-4447 |
寄養實驗用小白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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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2 |
李平篤 |
513 |
3366-4442 |
組織培養室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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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7 |
張世宗 |
515 |
3366-4441 |
共同儀器室管理、督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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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F East |
王愛玉 |
518 |
3366-4522 |
發熱機室管理及安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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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F West |
楊健志 |
510 |
3366-4446 |
發熱機室管理及安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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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3 |
黃楓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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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0 |
楊健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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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66-4446 |
室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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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3 |
李平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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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66-4442 |
室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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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5 |
張世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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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66-4441 |
室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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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8 |
王愛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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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66-4522 |
室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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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0 |
莊榮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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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66-4447 |
室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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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7 |
莊榮輝 |
沈志昱 |
3366-4081 |
TC4 實驗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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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化實驗室 |
214 |
張世宗 |
黃美琇 |
3366-408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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酵化實驗室 |
216 |
張世宗 |
黃美琇 |
3366-4084 |
與營養化學共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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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TOP 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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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化社區基本協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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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 |
生化社區宗旨: |
以農化二館五樓生物化學相關的所有教師、學生與職工,及其所擁有的軟硬體設備,一起建立成一個共生社區,在共同認定的行事規則下,規劃並管理社區的共同使用空間,以最少的開支達到最高使用效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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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 |
公共區定義: |
1. |
每位教師各自擁有的實驗室得自行管理,其他共有空間及設施則列為共同使用空間『公共區』;公共區的使用與管理,將由生化社區的教師會議訂定管理辦法。 |
2. |
依此,以下空間將歸屬於公共區:同位素實驗室、大型冷房、細胞培養室、暗室、廁所、會議室、共同儀器室、六樓樓梯間、走廊、頂樓。 各實驗室公共區域責任分配 |
參 |
社區基本管理辦法: |
1. |
由本社區各教師輪值擔任『召集人』, 定期召開本社區『教師會議』,以及生化社區全體『社區大會』每年至少一次。 |
2. |
每一公共區空間,應指定一位教師擔任『負責人』,未指定者則由召集人直接管理。 |
3. |
凡是由本社區內多位教師所共同申請購置之儀器,或是由本系、本院或本校所提供之經費購置之儀器,均得視為『共同儀器』。共同儀器必須安置於公共區,供本社區人員共同使用;若有管理或技術上的特殊問題,經教師會議討論同意後,得安置於某教師的實驗室,但仍視同共同儀器管理。 |
4. |
每個公共區的位負責教師,可安排適當的學生或職工擔任該區的各項服務事項;例如,共同儀器室的各種儀器,應各安排一名研究生擔任『管理員』負責一般維修及監督工作。 |
5. |
每個公共區的負責人得自行訂定『管理規則』,經教師會議通過後實施。由獨立實驗室撥出做為公共儀器室者 (如 512 組織培養室),由該實驗室負責管理,但請訂定管理規則,以供其他實驗室使用時遵循。 |
6. |
以上之召集人、負責人、管理員等工作分配,原則上每年均得檢討一次,約在每年 七月 舊生離去、新生進入本社區的交替時刻。請各教師提醒新進人員閱讀本網頁上的重要資訊。 |
7. |
社區平時的管理規則,請遵循『社區總值星』的規定。 |
社區經費管理原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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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各教師所分配得 自由運用經費,或教師自行向校方特別申請專款,由該教師自行使用。 |
2. |
校方所撥之特定用途專款,由該項專案自行使用;例如學生實習材料費等。 |
3. |
各教師向國科會等單位所申請之 研究計畫,將由其中的 消耗品經費,撥出 5 到 10% 成立『共同經費』供社區使用;確實的百分比,將依當年的需要,在教師會議中決定。其他來源的計畫,也商議提供 5 到 10% 消耗品經費加入共同經費。 本條已在 02/09/25 修訂 |
4. |
教師所開之本組必修實驗課程,可提出由共同經費補助部分開支。 |
5. |
經費開銷之認定不易,另訂 公共經費處理辦法細則,並記錄各種開支案例,以為參考。 |
本辦法經生化社區所有教師同意,於 2000 年 8 月 1 日開始實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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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頁最近更新日期: 2009/08/28
Started: 2004/10/26